翰高资讯


联系我们

北京区

电话:010-61676259
邮箱:hg_china@163.com
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凤翔科技开发区
         北晨路6号
翰高新闻
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翰高资讯 > 翰高新闻
加强法制观念,依法维权发展(2006.6.9)
来源:   时间 :2011-03-01

虽然已进入法制时代,但由于法律意识不强,仍然导致许多权益受损而得不到维护和主张。经营过程中,公司必须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才能健康发展,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,维护个人权益的同时捍卫企业权益。员工和公司的双重利益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。

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尽管自己没有侵犯别人权益的故意,但有许多解释不清的责任和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纷,在最后裁决时依据的不是拍胸脯与信誓旦旦的承诺,而是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的证据。已经有很多教训可以说明这一点。如公司去年钢结构厂房漏雨质量问题反被起诉,明明是对方质量不合格,修了五次之多仍然十处以上漏水,但是公司领导轻信了对方绝对维修合格的承诺,出于道义和好心给对方出具了结算书。拿到了结算书的对方马上翻脸,不但不再维修,还牛烘烘地说:“厂房漏雨是正常的,我们就这样了,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,不付余款就法庭见。”于是,就有了厂房至今漏雨反被起诉的辛酸。尽管我们力所能及地采取了一些措施,但对方完成的证据链足以让法院判我们败诉。

善良和好心往往被人利用,在经济活动中,宁可让对方认为我们教条和死板,也不能让他少签一个字,少盖一个章。多问几句话,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,多留几个心眼,看清是什么再签字与盖章。否则任凭他口吐莲花,也不能轻易留下字据和盖章!业务人员办理合同、协议、订单等买卖文书中,更要认真阅读条款,仔细推敲字眼,请教法律顾问。不明白的不要写,不清楚的不能签,一字千钧正当此时。计划财务部、行政商务部、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再出入库、发货、传真等细节上尤其需要细致。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是避免出错和权益受损的第一保障。因此,公司要求买卖有合同,出入库有单据,往来有台帐。

不侵害他方权益,仅仅是做人的根本。自己权益受损时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才有做人的尊严。如一外企诉我公司拖欠货款,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反诉。不但不承担对方倒打一耙的“欠款”恶名,还要反诉他质量缺陷给我公司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,揭露他故意把过时、缺陷产品到中国倾销的丑陋行径!因此,我们不但不能崇“洋”,还要不怕“店”大。所以,我们感谢洋鬼子这生动的一课,不但让我们明白了“洋”货色,而且让自强的我们解决了“洋鬼子”所不能解决的顽症。走出了有“翰高”特色的科技创新和自由知识产权之路。

敢于反诉的原因在于去年的教训和“洋”鬼子时时处处签字为证的严谨给我们的启发和教育。

踏踏实实做事,老老实实做人。明明白白挣钱,清清楚楚维权。该我们承担的责任,砸锅卖铁也不欠一分。不该我们承担的,不管他是何方神圣,不但不能委曲求全,而且还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,捍卫自己的尊严!

(2006.6.9)